一位沾亲带故的妙龄少女,忽然要我给她些涉世忠告,承她不弃,开列了数条:
(1)要十分诊视你的童贞。千万不要因为读了某些文字,便以为自己尚未解除童贞是落伍、保守、不懂得享受生活或丧失了个人自由。要把童贞郑重地奉献给真正的爱情与健康的欲望。我特别不希望你为“开放”而“开放”,糊里糊涂地在某一刻丧失了你的童贞。需知你的生命只有一次,你的童贞一旦丧失便不可能有第二个“初夜”。在性事上的开放与自由,根据我的理解,是不但要摆脱长辈“老朽”的“陈规陋习”,而且也要摆脱“新俏”的“时尚指引”;应该完全听命于你独特而真实的感受,以及发自灵魂深处的愿望。
(2)在性观念,特别是性行为上,要有一道底线。为金钱,为虚荣,以及任何掺有欺骗成分的性行为,都是不道德的,对此内心里应有耻感。乱伦的性行为至少是不正当的、病态的。多人乱交的性行为至少是丑恶的、变态的。同性恋如果是出于自愿,那是仅关乎他们(或她们)双方的私事,可对之持宽容态度;但把同性恋视为一种时髦,似乎不尝试一下就不算“新”的“人”,则是糊涂想法。一句话:不要随便和人上床——在我所知道与理解的西方,这个原则于大多数少女而言,也仍属至理名言。
(3)不能吸毒。即使是大麻那种所谓比较“轻微”的毒品,也千万不能“尝尝”。吸毒不仅可耻、可鄙,而且是犯罪。你问:有的人吸毒后戒了毒,显示出才华,得到社会承认,为什么我就不能也把吸毒当作一种生命体验,一种艺术创作的“原始积累”?“有的人”的那个情况我不清楚,但你一定不能有这样的想法。总之:不要沾毒。我倒知道,有的毒贩子自己并不吸毒,至少并不真的吸毒。美国最新的奥斯卡大奖片《美国美人》里头,那个把中年男主人公迷得夜里在性幻想里手淫的美少女,总是津津乐道她如何与男人共渡良宵,其实,影片最后揭示,她却并未被任何一个男人破瓜——你好好琢磨一下这个细节的意蕴吧!你最信“西方新潮”,那么,《美国美人》是原版的,正宗的,为奥斯卡奖镀了金的,总比“二手货”、“三级倒”的“西新”更可成为你的参照吧!
(4)读书,不要轻易相信所谓批评家的言论(无论推荐还是“酷评”),不是他们这些人没水平,而是——他们往往并没有读那些书,至少是没有细读,更别说读过两遍以上。这也不能全怪他们,他们也要生存,写那些文字是他们的生存方式,而他们的生存方式并不能由他们自主设定,往往书商、传媒、作者逼得很紧,而书商、传媒、作者也都大体是些好人,是市场把他们逼得必须“短、平、快”地把“批评”抛向消费者,否则就“错过商机”。我偶尔也写些批评文字,其中有的,虽不多,却也属于“不得已而为之”的东西,这是可怜可叹的事,愿你这辈人以后不至于再如此“面情难却”。因此,我建议,你要多听书友们的口碑,书友说某书不错,起码是他真的读了,那读后感就很值得参考。当然,人家觉得好的,你读了也可能仍觉不好。现在真正遇到一本好的新书不容易。世道就是这样。
(5)人家说你“怎么还在读《简·爱》?”,你何必惭愧?你说自己“怎么就是喜欢不起张爱玲呢?”仿佛做错了什么事,这算是什么错失呢?不要为赢得别人夸你“有品味”而去读某些书。不要因为怕别人讥讽你“没赶上趟”而放弃去读某些书。真正的品味是超脱于他人的眼光褒贬,在多元的文化格局里找到自己钟情的精神空间。
(6)不要为同一张报纸上,或同一个电视台里所出现的,不同文章与节目之间,“正文”与广告之间,那些互相抵牾的价值观念、审美指向而大惊小怪,尤其不必茫然失措。其实这也许正证明着时代的脚步在一左一右地迈进。把它当作好事,起码是趣事。你不是因此有了更多的选择,引发出了更深长的思考吗?
这些忠告也许亦可供另一些人参考?不揣浅陋,将其公开,还盼方家,不吝赐教。